上課討論到音樂性的問題。問了老師一個問題,會不會已經在心中有了想要表達的音樂,但是技巧因為還沒到,所以無法表現出來? 老師回答是說一般來說是不太會,但舉了魯賓斯坦的例子。 看過一些魯賓斯坦的傳記,他年輕的時候,音樂會常常掉音,彈錯,但音樂卻能夠說服人,也就是在掉音的情況下,仍然將音樂感受傳達了出去。但他後來勤練技巧,也較少彈錯了。 老師有提到,因為技巧是可以花時間去練出來的,但音樂本身是要動腦筋思考。所以到最後大部分人的情形是”辭溢乎情”,也就是說會給人灑狗血的感覺。 所以又說演奏像演員一樣,要用思考琢磨,多一些人生歷練,而不是做作出來的。…
由於中文不好,查了一下字典:
“辭溢乎情”是指感受有七八分,卻表現出十分。
“情溢乎辭”是感受十分,表現只有七八分,整體還是被拉下來一些。
最後是”情盡乎辭”,感受有十分,表達也是十分。
那麼,鋼琴演奏關於純粹技術的部份,和音樂性的的表達,和寫文章一樣,能達到”情盡乎辭” ,應該是最好的吧。